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和工作安排,学校启动2021年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和填报质量,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人员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确保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造假行为。
2.此次数据采集工作量大,众多基本数据来源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
二、采集数据时间结点要求
1.数据统计时间结点详见下表:
统计时间结点 |
说明 |
时间 |
适用范围 |
时期 |
自然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 |
学年 |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
教学信息 |
|
时点 |
特定时刻 |
截止2021年9月30日 |
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
(具体统计时间结点请参考各表中的标注)
2.数据提交时间:各部门、各单位所负责的报表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档、电子档材料提交至教学科研管理处,提交数据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三、任务分解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的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2.根据教育厅提交数据的时间要求,特制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网络填报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数据上报形式为网络填报,根据内容需要,除教学科研管理处外,还将设人事处、招生就业处两个网络填报单位。请以上3个单位注意网络填报时间及所负责网络填报的表格。
2.由于2021年数据指标以及采集系统的变化,请各责任单位在填报数据前认真仔细阅读《2021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有工科专业的单位还需阅读《2021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及《用户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新表要求填写,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 请各责任单位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人员申请加入数据采集及高基表工作QQ群:559218092,相关文件及填报模板将上传至群共享。
附件:1.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 教学基本状体数据采集表网络填报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