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36问(六)

作者: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3  打印

二十一、合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艺术类高校作了哪些调整?

  答:针对艺术类高校在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方面呈现的差异和特点,合格评估指标作了如下调整:

  一是将观测点“队伍结构”基本要求中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35%”。

  二是艺术类院校中的主讲教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技术职务,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视同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二十二、合格评估专家组是如何构成的?

  答:专家组是教育部评估中心委派,在特定时间内,完成对参评学校教学工作考察和评估任务的工作队伍。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7~9人,设组长1人。专家组一般应包括学科专家、教育管理专家,同时聘请一些行业或社会人士参加。专家要能较好地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方针政策,熟悉本科教学工作,有评估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敬业和合作精神。

  评估专家根据参评学校的类型、办学定位和学科结构原则上从专家库选聘,专家选聘坚持回避制度。

二十三、专家组在合格评估工作中有哪些任务和要求?

  答:专家组本着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和评价。通过审阅学校的自评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及有关材料,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参评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查找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反馈,提交考察报告和结论建议。专家组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踏实工作、平等真诚,不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评估纪律。

二十四、评估专家应该参加哪些培训工作?

  答:教育部评估中心定期组织专家培训。培训分为岗前资格培训和在岗培训两种。岗前资格培训是指评估专家在开展评估工作前进行的专门培训,是评估专家的必修课。培训时专家要系统地学习有关评估理论、评估政策、评估方案,掌握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了解评估相关纪律和规范要求,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评估质量。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参加评估工作。

  在岗培训是指根据需要对评估专家定期进行的提升性培训,以适应评估理念、评估内容和评估方法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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