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目标达成度,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及教学科研管理处组织由校外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将对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过程管理、成绩评定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结合《南宁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学校检查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汇同教学科研管理处,组织由校外专家组成的检查组,抽选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本次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开展自查工作,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毕业设计(论文)自查要求覆盖2023届所有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三)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及教学科研管理处将根据检查组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