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1  打印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客观、公正的评教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面评价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本学期第14周至16周全面开展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活动,请各教学单位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12月14日(第十五周周一) 中午12:00 

系统关闭时间:12月28日(第十七周周一) 中午12:00 

二、参评对象 

商学院:   17级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

                 17、18级专升本专业;

                 18、19、20级所有专业。

土工学院:17、18级专升本专业;

                 18、19、20级所有专业。

建设学院:17级环境专业;

                 18、19、20级所有专业。

信工学院:18、19、20级所有专业。

文理学院:  18、19、20级所有专业。

三、评教实施 

(一)登录方式 

1. 学生进入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http://www.bwgl.cn/)→点击右上角的“数字博文”→“教务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初始默认均为学号)→登录后进入“教学评价”模块→点击“学生评价”找到可评教学期“2020-2021-1” →点击最右侧的“进入评价”→点击每门课程后的“评价”即可进行评教。 

2.在课程评教界面中,根据左列相应的评价指标(教学态度、教学基本功、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一级指标之下的各二级指标),在右列“评价选项”下方选择评分等级(5分、4分、3分、2分、1分)。 

3.除给出评教分数外,学生还应给出每位授课教师书面评语。

(二)评教要求

      学生评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每一位同学应认真对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相互干扰,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更不能敷衍应付。以对学校、对任课教师、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地评价。组织人员或教师不应给学生任何暗示,学生们更不应因教师要求严格而对教师授课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 

 

(三)注意事项

1. 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评教,未完成网上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无法查询课表及选课。 

2. 评价单门课程,写出评语后需点击“提交”,方完成此门课程的评价。 

3. 所有课程的评教必须一次完成,否则评教结果无效。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学生评教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本次评教参评率列入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评分项。 

 

教学科研管理处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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