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和工作安排,学校启动2024年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和填报质量,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人员专门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确保数据采集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准确无误,并按时按要求上报。严禁数据填报造假行为。
2.此次数据采集工作量大,众多基本数据来源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
3.数据提交时间:各部门、各单位所负责的报表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档、电子档材料提交至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提交数据材料需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4.数据采集网络填报时间:
(1)11月8日前,党政办公室完成“表1-1学校概况”“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数据采集并提交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教学科研管理处完成“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11月12日前,人事处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的填报,作为其他部门的填报提供基础数据;
(3)11月12日前,教学科研管理处完成“表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2科研基地”“表5-1-1开课情况”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4)11月15日前,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教学科研管理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完成其他各项数据的填报。
二、采集数据时间结点要求
统计时间结点 |
说明 |
时间 |
适用范围 |
时期 |
自然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等 |
学年 |
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31日 |
教学信息等 |
|
时点 |
特定时刻 |
截至2024年9月30日 |
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
1.数据统计时间结点详见下表:
(具体统计时间结点请参考各表中的标注)
三、任务分解
1.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的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2.根据提交数据的时间要求,特制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网络填报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数据上报形式为网络填报,根据内容需要,将设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教学科研管理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4个网络填报单位。请以上4个单位注意网络填报时间及所负责网络填报的表格。
2.请各责任单位在填报数据前认真仔细阅读《2024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有工科专业的单位还需阅读《2024年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附件4)》)及《用户操作指南(附件5)》,严格按照新表要求填写,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协助单位必须按要求协助责任单位收集填报数据材料,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审核,做好与协助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督促等工作)。
3.请各责任单位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工作人员申请加入数据采集及高基表工作QQ群:559218092,相关文件及填报模板将上传至群共享。
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4日